新乡市开展2021-2025年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10036次  

中国科协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中国科协开展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等关于科普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全国科普示范县推动新时代基层科普工作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以市域为中心、县域为重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主阵地的全域科普体系,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及县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二、认定命名范围和数量

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是由中国科协认定命名的县级行政区划科普示范单位,以下简称全国科普示范县,所指县(市、区)为国家现阶段划定的各行政县、县级市、市辖区、旗等,特殊行政区域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整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国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数量的20%,其中第一批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个。

三、工作安排

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工作分多批次开展,以第一和第二批次为主,视情况开展后续批次认定命名。

(一)第一批次认定

1.2016-2020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示范期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县政府,对照《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20年)》(见附3),按照“自愿、主动、积极”原则,结合县级科普工作实际情况,填写《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申报表》(见附1),形成《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申报报告》(加盖本级政府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级科协。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党委政府重视科普工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已出台当地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

——有财政科普专项经费投入保障,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不得少于2元。

——有较完善的基础科普设施和较好的线上线下科普资源调配能力及应急科普响应能力。

——有健全的科普机构和稳定的科普队伍。

——科普工作具有区域代表性和特色,对周边地区有示范和辐射作用。

——辖区内近三年无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发生。

2.各省级科协汇总审核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在听取市级科协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

3.中国科协组织专家根据各有关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择优认定,并于2020年底前公布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命名名单。

(二)第二批次认定

1. 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之外的县政府,按照“自愿、主动、积极”原则,结合县级科普工作实际情况,填写《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表》(见附2),对照《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20年)》填报《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计划》(加盖本级政府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省级科协。

2.各省级科协汇总审核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在听取市级科协意见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送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推荐数量与本省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数量的总和不超过本省县级单位总量的20%。

3.中国科协组织专家根据各有关申请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于2021年年初公布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名单。

4.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对标《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20年)》,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践行科技为民服务,加强应急科普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科协组织动员力,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打造普惠创新、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的社会化大科普格局,着力彰显科普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文明价值,着力打造支撑国民素质提升的战略力量,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主要内容包括:

——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科普需求出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普工作规划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出台地方区域性引导政策文件,健全科普工作或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协调领导制度。

——积极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拓展科普阵地,改善科普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加强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综合运用固定科普设施和流动科普设施,推动科普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制度化、品牌化、信息化和常态化,增强基层组织的科普公共服务能力。

——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围绕青少年、农民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营造崇尚科学理性的社会环境。

——积极开展区域内科普示范创建工作,发挥各科普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广科学教育和普及工作典型经验,扩大优秀科普工作成果的受益面,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民生不断改善。

5.2022年上半年,各省级科协对照《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开展对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单位的实地检查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中国科协农村专业技术服务中心报送拟命名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单位推荐名单、实地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6.中国科协对各省级科协推荐的拟命名单位进行检查及抽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创建单位给予认定,于2022年年底至2023年年初公布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命名名单。

(三)后续批次创建认定

视第一批和第二批的情况再行确定开展后续批次的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科普示范县的管理和服务

(一)加强机制建设。中国科协将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培训、区域观摩交流等活动,搭建东中西部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科协互相学习交流平台。各省科协要推动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向全国科普示范县倾斜。

(二)强化信息报送。中国科协将探索构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信息报送平台,定期摘编全国科普示范县典型案例、模式机制,供基层科普工作参考。全国科普示范县要积极报送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每年年底报送年度科普工作总结。

(三)实施动态管理。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要务求实效。对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全国科普示范县称号。对于工作不积极、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将撤销全国科普示范县称号。

 

附:1.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

区)申报表和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

普示范县(市、区)申报报告(模板)

2.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市、

区)创建申报表和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

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计划(模板)

3.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

(2020年)


附1

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
(市、区)申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申报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负责人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员编制

(人)

县科协主席是否

进入人大或政协



党政领导听取汇报

(次/年)

人均科普专项经费

(元/人)


科普相关政策文件



科普基础设施情况

 

(名称及数量)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个)

农技协联合会

                (个)


科技志愿者队伍(以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数据为准)

注册队伍数量     (支)   注册志愿者数量        (人)


信息化传播科普主要方式


更新频次



 

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 科 协

意    见

(评价申报单位的示范性及综合科普能力,有所区分地给出总体评价)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中国科协

科 普 部

意    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2021-2025年度第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
(市、区)申报报告
(模板)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对照《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20年)》,逐条说明当前县域科普工作情况。

三、2021-2025年县域科普工作计划。

 

 


附2

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
(市、区)创建申报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申报单位


通信地址


邮编


负责人


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人员编制

(人)

县科协主席是否

进入人大或政协



党政领导听取汇报

(次/年)

人均科普专项经费

      (元/人)


科普相关政策文件



科普基础设施情况

 

(名称及数量)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个)

农技协联合会

                (个)


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场次/年)

受益人数

(人次/年)


信息化传播科普主要方式


更新频次



 

 

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省 科 协

意    见

(评价申报单位的示范性及综合科普能力,有所区分地给出总体评价)

 

 

签 字(盖章)

                                                                                年   月  日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中国科协

科 普 部

意    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备     注











2021-2025年度第二批全国科普示范县
(市、区)创建工作计划
(模板)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二、申报单位当前科普工作基本情况。

三、对标《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2020年)》,结合实际情况,逐条说明创建期间科普工作计划。

四、工作建议。

 

 

 

 


附3

2021-202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
(市、区)标准
(2020年)

为持续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县域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推进新时代基层科普工作模式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家精神在县域的宣传,着力构建以市域为中心、县域为重点、街道乡镇和村、社区为主阵地的全域科普体系,特制订如下标准。

一、党委和政府重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1.党委和政府重视、制度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等关于科普的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已出台当地科协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实施《纲要》和开展科普工作的有效机制。党委、政府负责同志积极参加科普活动,每年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营造良好的科普工作环境和条件。积极争取市级党委、政府对县级科普的支持。

2.建立考核管理与表彰奖励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相关文件,将实施科普工作纳入党政领导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表彰、奖励范围。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考核、同奖惩。定期表彰和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3.建立应急科普工作机制,加强应急科普工作。积极发挥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一体两翼”组织动员优势,加强新媒体在应急科普中的运用,依托科普中国、科学辟谣、数字科技馆等信息化科普平台,发动广大科技志愿者、基层“三长”、科普中国信息员深入开展应急科普。结合重大热点科技事件,组织传媒与专家共同解读相关领域科学知识,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和科学认识社会热点事件。探索建立各种应急科普的常态化平台。

二、科普条件和能力不断增强

4.组织机构健全。县(市、区)科协独立建制,依照章程民主办会,人员编制不少于5人;县(市、区)科协主席进入县(市、区)人大或政协任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科普组织健全,街道(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科协工作领导担任街道(乡镇)科协负责人,主抓科普工作,并明确相关人员做好具体工作。吸纳本地区“三长”(学校校长、医院院长、农技站站长)到县、区、街道(乡镇)科协兼职挂职,鼓励其结合自身专业和工作开展科普活动。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2名科学教师或3名专兼职科技辅导员。50%以上的涉农乡镇建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涉农县(市、区)围绕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有1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与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融合发展的农技协联合会,且入驻智慧农技协平台。

5.科普经费保障充分。科普专项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且人均科普专项经费不得少于2元。科普场馆的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所需建设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就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技馆免费开放等上级拨付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且县财政配套相应专项经费

6.基层科普阵地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且服务效果良好。县(市、区)建有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或专业科普场馆。有市级(地级市)以上科普教育基地、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或科技教育特色学校5处(所)以上。县(市、区)属中、小学建有科技活动室达到50%以上。充分利用各类文化设施、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等建设科普阵地。

7.科技志愿服务扎实推进。成立县级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并在科技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注册。不断引导各类科技人才加入科技志愿者队伍,注册科技志愿者人数不少于1000人。每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围绕地方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科技志愿服务活动50场以上,助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效果明显。形成常态化科技志愿服务品牌。制订出台科技志愿服务嘉许激励制度。

三、科普工作成效显著

8.科普渠道多样化。充分利用各类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活动中心、社区、街道、学校等开展精准化、多样化科普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和杂志等媒体开设科普宣传栏目,每周刊、播1次以上。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建立科普渠道,如科普公众号或科普微博等。在县政府等主要政务公众号中设立科普栏目,扩大和提升科普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

9.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开展科普活动。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或参与科普活动。利用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科技园区、示范基地等公共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年科普活动的覆盖面达到全县(市、区)常住人口的80%以上。科普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辖区内近三年不得发生恶劣影响的愚昧迷信、伪科学活动。

10.形成科普示范体系。开展科普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培育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技示范户,评选村、社区科普示范家庭。

11.推动科普中国等平台的资源落地应用。融合科技志愿服务,建立健全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吸纳更多公众成为科学知识的倡导者、传播者、践行者,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交渠道,将科普中国APP优质科普资源传递给周边群众,科普中国信息员人数和年度总活跃人数在全省排名均处于前30%。充分利用各类基层科普渠道,分享科普中国等平台的资源,将科技志愿服务与科普信息传播结合,加大科普传播力度。

12.充分发挥现代科技馆体系独特作用。建好并发挥好实体科技馆展教功能,没有实体馆的县每三年至少开展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1次。通过科普大篷车广泛深入乡镇、农村开展活动。建设并利用农村中学科技馆开展活动。运用数字科技馆丰富内容开展科学教育。

13.科普工作具有特色并形成品牌。科普工作具有创新性,在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促进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有效手段和方式,创新开拓基层科普阵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示范作用的典型经验和模式,树立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普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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